如何申請續展注冊商標
一、簡要說明
注冊商標的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在期滿前的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注銷其注冊商標。
二、辦理續展所需資料
(1)《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
(2) 申請人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 商標代理委托書
(4) 注冊證復印件
(5) 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