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知名商標, 獲刑又受罰
5月13日,銅陵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被告人姜某某、王某某、汪某某假冒注冊商標案,并當庭作出一審判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姜某某在未經西門子(中國)有限公司授權許可情況下,私自購買絲網板和綠色油漆在33套艾家牌戶內配電箱面板上印制“SIEMENS”商標,銷售給被告人王某某并安裝到銅陵某售樓部內。之后,姜某某將在配電箱面板上印制“SIEMENS”商標的方法傳授給王某某,王某某安排被告人汪某某具體負責在配電箱面板上印制“SIEMENS”商標,姜某某通過微信或電話指導汪某某印制方法。其間,姜某某本人來到銅陵該售樓部工地現場送印制油漆并現場幫忙印制“SIEMENS”商標。
因相關執法部門在檢查中發現上述印制“SIEMENS”商標的配電箱,王某某又和汪某某共同用松香水擦毀部分配電箱上的綠色“SIEMENS” 商標標識。經核實,姜某某共向王某某銷售印制“SIEMENS”商標的配電箱767臺,銷售金額79224元。經鑒定,涉案配電箱均系假冒“SIEMENS”商標。
法院認為,被告人姜某某、王某某、汪某某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
綜合考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等,法院當庭判決,對被告人姜某某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對被告人王某某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萬元;對被告人汪某某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5000元。
法官說法:知名商標品牌凝聚了商標權利人長期經營積累的信譽,也象征著品牌商品的服務和質量,犯罪分子為追求利潤,自行印制并使用別人的注冊商標,侵犯了商標權利人的利益。對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分子依法懲處,維護了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
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