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知網模式”爭議看數據版權的分類管理
繼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趙德馨教授訴知網侵害其信息網絡權一案勝訴后,經濟史學研究者周秀鸞也一紙訴狀將知網告上了法庭。之前,落款為中國科學院文獻信息中心的郵件截圖在網絡發酵,稱由于訂閱價格過高,將考慮停止訂閱。這已經不是知網第一次因為“太貴”引發廣泛的關注。近日,市場監管總局根據前期核查,依法對知網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立案調查。
根據相關數據和新聞報道顯示,近十年來知網與作者、期刊之間的版權訴訟超過了十五起。這些糾紛爭議的焦點主要有二:其一是知網是否有權向數據使用用戶收費;其二是在版權人、出版者和數據庫之間是否有基于作品使用產生的收益分配的不公問題。
所謂的“知網模式”正是這兩個爭議產生的原因。這種模式是作者在發表論文時與期刊簽訂的版權使用協議中有“收錄”進數據庫的內容;期刊又與知網簽訂了學術期刊數字出版合作協議書,約定對版權權利的使用。知網正是據此向閱讀和復制學術成果的用戶進行收費。
在這一過程中,作者、期刊和數據庫之間產生了兩次授權的過程。以知網為代表的數據庫試圖基于兩種身份行使相應的行為:一方面作為數據管理者,是期刊數據的收集、儲存服務的提供者,與各種學術期刊之間建立起基于數據管理服務的合同關系。雙方應該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享有相應的權利,同時負有相應的義務。另一方面,數據庫以版權代理者的身份進行了版權的管理和運營,主要是如果用戶要求對期刊所刊載的論文進行版權性使用時,數據庫進行版權費用的收取。目前被社會所熱議的所謂“知網模式”,問題實際出在知網的第二個身份上。
版權代理已經經由以“視覺中國”為代表的圖片版權代理方式被人們所熟知,盡管在具體的“商業模式”上,仍有諸多改進的空間,但版權代理的權利來源來自于作者或者其他版權人的授權,是一種基于合同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這已經成為一種版權常識。知網在試圖行使版權代理的權利時,事實上存在兩個重大的瑕疵:其一是它的權利來源并不來自于作者,而是來自于與期刊的約定,但期刊并不一定獲得了作者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授權,因為期刊和作者約定的方式通過期刊擬定的簡單的格式合同,實質上建立的是一種普通許可使用,而非著作權的轉讓。換言之,期刊本身很大可能并沒有獲得版權權利,不能行使作為版權人的權利。因此,期刊和數據庫之間的收錄協議如果無法建立在期刊獲得版權授權的前提下,數據庫是沒有行使版權代理的權利基礎的。這意味著知網無權擅自行使屬于版權權利內容的信息網絡傳播權,也無權代表權利人,允許他人的復制等使用行為,更不要說從中收取費用。
當然,無法否認的是,在包括學術論文寫作在內的版權作品的創作行為中,數據化已經成為一種語境和寫作的方式。更何況,從演進的角度來看,任何作品的完成可以說都是文化層累效應的結果。數據庫作為大數據平臺的搭建者和管理者,的確為數據的存儲、整理和傳播貢獻了越來越重要的力量。與特斯拉消費者“為什么我的行駛數據不能自由提取”的爭議相似,數據庫的確可以就它提供的這些服務在雙方認同的價格上收取合理的管理費用,但這種費用絕不能通過數據庫不擁有的版權的運營來“兌現”。
更重要的是,在紙質訂閱量銳減的今天,學術資源一旦進入數據庫,幾乎就在研究者和他人學術成果之間挖出了一條“護城河”,在未給數據庫付費的前提下,接觸這些成果的可能性非常小。然而,作為科學成果的論文,其創作路徑有著嚴格要求,無法接觸相關領域的前人研究成果,就無法更新作者的知識框架,也就不太可能創作出區別于他人的獨創性學術成果。隨著學術研究的深度書寫和跨學科開掘,學術數據庫的這一條“護城河”無論是對科學研究的發展,還是對研究者基于其作品獲得版權收益都成了一個巨大的阻礙。
理清“知網模式”中的權利義務關系,在作者、期刊和數據庫之間可以劃分清晰的權利義務關系,但“知網模式”更是提示了數據化創作語境下的一個深層問題,那就是數據資源如何實行科學的分類管理。這種管理的目的應該是既保護相關權利人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利于公共資源的共享和使用。這實際上涉及到兩個方面的問題。其一,從私權利視角來看,作為原始版權人,作者是否能夠有選擇的權利,既可以選擇是否被某個數據庫收錄,也可以選擇是否在這個數據庫進行收費的閱讀和下載。其二,對于一些具有明顯公共屬性的數據化作品,比如報紙全文數據庫,是將其作為作品放置在一個付費的市場,還是應該讓它屬于一個公共的免費空間。相應的,在分類邊界清晰的條件下,作為數據庫經營者所付出的勞動回報也將比較明確:版權數據所有人或者是國家有關機關、組織提供相應的數據整理、保管的費用。因為前者通過在數據庫平臺的版權運營獲取了相應的經濟收益;具有公共職能或者公益性質的后者則借由數據庫平臺將公共數據免費提供給所有人。
當下,各類數據庫的建設正在大力推進,需要看到收錄學術作品的數據庫具有對公共知識的呈現和傳播的性質,這和其他數據庫,比如聚集視聽作品的影視素材庫、收錄的圖片作品的圖片素材庫等的版權性使用的方式和產生的社會效益有所不同。對于學術化創作而言,研究成果的及時展示、傳播和對他人成果的了解、借鑒是一個作者與作者之間互惠的過程,也是學術書寫既有的穩定秩序,這種秩序和知網“實現全社會知識資源傳播共享與增值利用”的“初心”是一致的。
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