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敗訴仍沒要回“蘇打綠”商標 吳青峰:將上訴到底
因與前經紀人林暐哲的版權糾紛,導致“蘇打綠”這個團名無法繼續使用,2020年7月,吳青峰和他的5位團員一起,將“蘇打綠”拆解成“魚丁糸”,并發行專輯《池堂怪談》。
吳青峰等人一直在告林暐哲音樂社公司占有“蘇打綠Sodagreen”注冊商標,但5月17日傳出的最新的消息,仍是二審吳青峰等敗訴。對此,吳青峰和團員們通過環球音樂表示:“判決越偏頗,我們取回團名的信念就更堅定。商標法不能繼續忽視藝人與創作者權益,我們將上訴到底,拿回我們的團名‘蘇打綠’?!?/span>
一審時,吳青峰和團員們曾表示,“蘇打綠Sodagreen”是由主唱吳青峰,將“蘇打”(對應味覺之氣泡感)及“綠”(對應視覺之顏色)連接在一起,特別安排中英文及各文字位置,以手寫的方式形成的創作。在與林暐哲建立經紀關系前,他們就使用“蘇打綠Sodagreen”為藝名并成名受矚,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請求林暐哲返還商標。然而,一審6人敗訴。
二審時,6人主張“蘇打綠Sodagreen”是由他們共同發想、定名而成,持續投入時間、心力,已使“蘇打綠Sodagreen”等同于6人,形成密不可分的關系。2003年成團后,2004年與林暐哲公司簽約,2018年解約后,林暐哲應返還6人委托管理的商標。且“蘇打綠Sodagreen”屬6人之姓名權、人格權,不容對方無限期延展該權利。
林暐哲反駁稱,注冊“蘇打綠Sodagreen”商標公告至今已超過十余年,均由自己申請及維護,況且商標的注冊已超過評定之法定5年期限,不得再行爭執不可注冊商標或應予撤消事由。林暐哲強調,6人的經紀約與注冊商標一事無關,請求駁回上訴。
法院指出,6位團員的的名字分別為何景揚、史俊威、吳青峰、謝馨儀、龔鈺祺、劉家凱,并沒有人稱為“蘇打綠Sodagreen”。而且此團名的創作者究竟是誰,6人說法一變再變。最開始說是吳青峰個人創作,后改口吳青峰、史俊威共同創作,二審又改稱6人共同創作。此外,樂團自2001年創始以來成員更迭不斷,6人共有姓名權的說辭顯然不可采用,因此二審吳青峰等6人仍然敗訴,但仍可上訴。
來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