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君品牌成功維權之利君威宣告無效
2016年7月4日西安利君制藥有限責任公司委托我所對第13898071號“利君威”商標(下稱爭議商標)提起無效宣告程序,經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第13898071號“利君威”商標予以宣告無效。
案件爭議焦點:“利君威”商標與本案引證的“利君”系列商標是否構成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案件分析:根據商標判定近似的標準中對音形義上的比對,并結合商品之間相同或類似的考慮;爭議商標核定使用的“藥草,消毒劑,飲食療法用或醫用谷類加工副產品,原料藥,枸杞,營養補充劑,動物用膳食補充劑,獸醫用制劑,獸醫用藥,殺蟲劑”商品與引證的“利君”商標核定的“人用藥;獸醫用藥;滅微生物劑;醫用營養品”等屬于類似商品。且爭議商標中完全包含了“利君”,僅一字之差,混淆性極強。
本案中商評委考量的因素還有“利君”商標本身具有的較高知名度,這使得“利君威”商標與“利君”之間若共存于市場,極易使消費者誤認爭議商標與“利君”之間具有某種特定聯系,或誤認爭議商標為西安利君制藥有限責任公司的系列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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